2024.4.1不动产继承公示(薛健)
根据于2024年4月1日出具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该不动产由继承人金莉通过遗产继承所得。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海安市长江路108号一楼B区,联系电话:88820285)。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坐落 |
用途 |
份额 |
备注 |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1080040158号 |
薛健 |
金莉 |
商品房 |
海安市新桥村四组1室 |
住宅 |
100% |
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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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国用(2001)字第3012676号 |
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