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4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爱法)
来源: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6: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2025)苏0685执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原江苏爱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安镇百花街8号11幢201室不动产权转移给胡增照,周宏珍,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明单,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海安市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06185号

江苏爱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


海安镇百花街8号12幢2706室



公告单位: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