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gaj/2022-00049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府网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
“十个严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是巩固深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举措。内容包括:
1.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2.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
4.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
5.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
6.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
7.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
8.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
9.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
10.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十个严禁”,划定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要以落实“十个严禁”为契机,持续深化政法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要深刻认识“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和刚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让铁规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政法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对落实“十个严禁”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