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海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14 15:4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海安”(http://www.h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邮编:226600;电话:0513-88968880;传真:0513-88969566;电子邮箱:haga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葛志祥为组长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明确一名主任分管,指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二是及时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解释,使广大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局的形象和效能建设。特别是今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我局多次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体民警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海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海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2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在网站公开栏目设置了领导机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人社信息和动态,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是对照《条例》要求,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  二是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修订和完善了行政许可指南和工作流程。  三是通过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建立规划公示栏等方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的工作进行公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规划审批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我局按照新《条例》规定,依法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开通了与群众互动平台,群众可以通过三种渠道与我局进行信息互动,一是通过政府网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通过我局的互联网站“网上公安局”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直接拨打我局各属单位对外公开的咨询投 诉电话。2019年,我局总收到并及时向当事人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4件。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1、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2、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二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等,力争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添加措施、完善不足,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对房管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努力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