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gaj/2022-00150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公安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决定任命缪志春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海安市公安局局长 |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决定任命缪志春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海安市公安局局长
11月30日下午,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人事任职议案,经过投票表决,缪志春同志全票通过,被任命为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海安市公安局局长。
会上,缪志春同志作拟任职发言,表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践行政治忠诚;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强担当护航经济发展;坚持底线思维,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坚持勤政廉洁,以更严要求锻造优良作风,团结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五个海安”“五个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为缪志春同志颁发了任命书,缪志春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