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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号: 2017090101号
成文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17-09-01 有效性:
名称: 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追授高广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中共南通市委关于追授高广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来源: 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9-0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7824

 

高广喜,男,汉族,196910月出生,19938月参加工作,1998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海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警衔。20177119时许,高广喜同志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8岁。

在公安战线工作的24年间,高广喜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出色的工作业绩、无私的爱民情怀,生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精神风貌和崇高境界。他始终坚守信念,保持高尚精神追求,以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和理想追求。

高广喜同志是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的优秀代表,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先锋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在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市委决定,追授高广喜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高广喜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不忘初心的政治品格,学习他锐意进取、毫不懈怠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争一流的人生追求,学习他克己奉公、无私爱民的高尚情怀,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高广喜同志先进事迹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结合起来,用高广喜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做时代先锋,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