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科技人才培养选拔计划
来源: 海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具备现代化素质的公安科技人才,倾力锻造数支专业化科技人才队伍,有力支撑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特制定2024年公安工作现代化科技人才培养选拔计划:

一、培养目标

1.政治坚定: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技术精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深入钻研技术,并能适应公安科技发展的需要,为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持。

3.业务精通:既熟悉警务工作场景,又理解科技逻辑,推动科技手段与公安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科技赋能警务实战一线。

4.甘于奉献:具备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做到精诚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5.执法规范: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特别针对新型违法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科学规范高效执法,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6.纪律严明:自觉遵守警务保密工作纪律和数据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规范科技手段审批应用。

二、培养对象

全局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民警: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有专业特长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专业能力:以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数据分析、信息安全、通信技术等专业特长的青年民警为主;其他对科技信息化感兴趣、勇于探索的青年民警亦可报名参加。

3.业务能力:熟悉公安业务,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和数据研判分析能力者优先。

三、保障措施

1.晋升激励保障。对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科技人才,适当缩短职级晋升年限。

2.政治关爱保障。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及应用领域有卓越成效的,优先考虑表彰奖励。

3.鼓励学习保障。每年安排专门时间用于科技人才专业学习;设立人才培养保障专项资金,保障人才采购专业领域学习资料,建立书本交流共享机制。

4.人才评价保障。制定“能力+绩效”双向评价指数标准,对科技人才实行积分式考评,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管理和使用,切实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