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公安局《2015年度学法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民警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根据《2015年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要点》、《2015年南通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特制定2015年度海安县公安局民警法律知识培训计划。
一、学法对象
海安县公安局所有在编在职民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局负责人批准,并报法制大队备案,可以不参加网上法律学习和考试:
(一)本年度退休的;
(二)病假达6个月以上的;
(三)无法参加网上法律学习考试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网上法律学习和考试。
二、学考时间
2015年度学考计划规定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学法内容
2015年度重点学法科目及月度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行政程序法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法》
第二季度(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4月份:强制措施
5月份:侦查措施
6月份:其他程序
第三季度(刑法)
7月份:危害公共安全罪
8月份: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9月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
第四季度(治安管理处罚法)
10月份:总则,处罚的种类与适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处罚
11月份: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与处罚,处罚程序
12月份: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四、考试方法
县局按照《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网上学法考试。


                                海安县公安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