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2020年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来源: 海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14:27 累计次数: 字体:[ ]

1.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精准对接省厅与市局建设要求,在立项、招标、设计、施工、装修等节点环环相扣,进一步整合中心的功能区域,使场所建设更加符合执法办案、管理监督的工作流程和实际需要。

2.完善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刑事案件全部进入执法办案中心办理。

3.大力推进智慧法制工程。推动执法办案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深度应用,完善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电子卷宗、智能笔录、语音识别转换、远程示证、远程讯(询)问、远程辨认等功能和手段,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

4.优化执法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修订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调整充实保障会成员,以执法管理委员会为抓手,实体化常态化开展工作。

5.深化基层自主执法管理。将所有基层所队全部接入执法办案管理综合平台,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对象、措施等执法核心要素进行有效管控,实现对执法工作全环节、全流程、精细化、实时化的严密管理

6.强化专项执法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基础台账,强化对特定案件、特定人员的质态评估、跟踪管理,定期进行督办提醒。

7.开展“学习强警”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强警”活动,通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比武竞赛、能人上台等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促进全警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8.强化执法能力提升。优化法制人才库组成人员,完善课题调研、跟班作业、轮班轮训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化解信访积案、起草法治建设文件制度、开展课题实战教学培训,通过锻练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带动促进全局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9.常态开展案例评析。健全法制审核监督机制,强化对治安、食药环、经侦类等特定案件的审核把关。

10.强化执法制度执行。完善修订现行有关执法制度,对不适应当前执法要求的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