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点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17: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点

1.货物类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制造商不能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而且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商标不能为大企业的品牌和商标。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工程类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服务类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6.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应用上述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的,采购单位须组织专业人员论证具体适用条款及相关依据,产生明确结论。

附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