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1-20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137)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发展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将2019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责任明确。委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明确党组成员、工信局专职副局长陈皞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委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明确3位同志为委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委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机构改革后,根据我委部分职能的划转和进入,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各科室信息员,加强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管理,确保我委各项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宣传到位。结合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务网站检查工作,加强对委领导和机关各科室的宣传教育,不断使大家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重点,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推进有序。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程序,本委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机关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及公示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收编至委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中,并严格执行。同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目前,我委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载体拓宽。一是通过海安门户网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动态、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海安发改之窗和海安政企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二)相关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公开发布政府信息8052条,其中通过海安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60条,“海安发改之窗”及“海安政企通”公众号发布各类图文推送、信息速递、政策文件及解读等589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我委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2020年,我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诉案件。

(三) 2020年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工作完成情况

1.推动重要决策公开

(1)推动重要决策公开

一是健立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意见》文件中提出“邀请企业家参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决策”。我市在出台涉企重大激励政策前,由市负责人牵头召开重点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严格执行定价程序。在海安市出租车运价改革、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海安市蒸汽价格调整、海安市农业用水指导价格4个定价项目上,严格执行定价程序,在履行征求意见的程序中,主要通过以下举措:发放调查问卷。出租车运价改革共发放调查问卷267份,100%的出租车司机赞成出租车运价定价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91.76%的出租车司机赞成起步价调整第二方案,99.25%的出租车司机赞成里程运价调整第二方案。召开多次座谈会。农业用水指导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我们先后召开三次座谈会,邀请村委会代表、水利站代表、农业用水协会代表、打水员代表、用水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定价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出租车运价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后,我们通过海安门户网征求意见专栏、海安日报、海安发布、海安发改之窗等多种渠道同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还履行了听证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意见。通过以上方式,全面、高效地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使定价政策更符合客观实际,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委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进行公开,如将工业政策汇编在海安政企通上进行公开,便于企业了解我市工业相关政策。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将涉及我委工作均列入本部门政务公开范畴,明确每季度将市政府2020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落实情况在海安门户网上进行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我委全面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并结合实际对办事流程进行修改完善,在江苏政服务网上公示。目前我委共有权力事项38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18项。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今年1-11月,我委在政务服务网上办件共计200多件,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办结。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大力开展清费降本

通过清费降本减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委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有效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清费降本减负相关政策。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及时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政策传导落地有方,通过政府门户网、海安日报、海安发改之窗、海安政企通等宣传媒介,结合上门送达、邮寄送达等形式,及时传达国家省市一系列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在我市落地有方,及时传达到位,形成较好的减负基础。广泛宣传收费政策,还能使企业、个人及时知晓并掌握相关政策内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收费单位如不按规定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擅自收取清单以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或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和个人可以拒付,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强化收费公示制度。根据最新收费政策,督促各收费主管部门建立收费清单,及时动态修订《海安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未纳入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向其缴纳费用。通过建立完善收费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收费单位直接责任,价格、财政等部门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管理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收费报告、收费巡访及收费评估等工作。年初制定收费巡访工作方案,开展了幼儿园、水利船闸、公安户籍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企业收费巡访,了解有关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取消、停征、降低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执行,确保能切实减轻企业、个人负担。我委还将适时对有关单位执行收费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并就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分析。

(2)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力度

归集“双公示”数据约10.6万条,在信用海安网上公示;采取“媒体+阵地”形式每季度发布红黑榜,已发布了98期;推进信用审查,今年已信用审查113次,出具信用法人审查报告和查询报告共计90份,覆盖企业2989家,自然信用报告23份。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集约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媒体领域广泛宣传重大项目申报和获批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信息,保障企业参与权利。二是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公布了2020年部门预算及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三是常态化开展价格信息公开。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开用工、农贸市场商品价格、成品油价格调整等便民服务信息。

(4)强化精准深入解读

在构建政策解读体系基础上,今年我委加大对政策解读的考核力度,做到涉企通知、信息、政策在海安政企通应发尽发,今年上半年,在海安门户网、政企通和海安发改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03条。

(5)扩大政务开放与社会参与

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与文明办共同策划了‘海纳百川 粮稳民安’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专题专场活动,通过名嘴开展理论宣讲、群众问答开展社会实践、圆梦微心愿互动三个环节,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粮食工作的认识,提高了群众对粮食安全和粮油质量安全的重视。畅通企业群众建言渠道。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涉及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价格民生、征地拆迁等问题,快速响应、落实责任、限时办结。今年以来已受理了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面落实“12345”工作责任制,对“12345”公共服务热线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2020年共交办244件,已全部办结。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

认真做好门户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委里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强化发改委子栏目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2)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

对照市级考核要求,对我委海安发改之窗、海安政企通微信公众号制定了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考核办法,纳入本委绩效考核,不断强化了我委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增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0594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