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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号: 海发改〔2016〕24号
成文日期: 2016-03-14 发布日期: 2016-03-14 有效性:
名称: 县发改委关于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县发改委关于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发改〔2016〕24号

 

 

县发改委关于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本委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委党委研究,现对负责人作如下分工:

夏卫军(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黄玉斌(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  负责“三大建设”、机关管理、人事管理、企业经营者培训、民营经济、产业发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散装水泥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分管办公室、中小企业科、产业政策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散办、墙办。联系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县新能源商会。

  (副主任、沿海办主任)  负责综合改革、资本市场、企业上市、沿海开发、机关财务管理和内审、物资采购工作。分管综合改革科、沿海开发科,联系县包装技术协会。 

仲伟平(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负责金融、担保、国民经济综合计划、发展规划、诚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外向型经济、接轨上海、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分管财政金融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国民经济综合科、对外经济合作科、信用工作办公室,联系县工业会计学会、县工业经济研究中心。

吴金祥(副主任)  负责服务业、社会事业、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程招投标、行业管理、企业减负、化工专项治理、禁化武工作。分管服务业科(社会事业科、县道口管理办公室)、行业发展指导科、县减负办、县化治办、县禁化武办。

  (副主任)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新增长点培育、电力管理、信息化管理、科技、质量、无线电管理、工业企业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工业经济运行科、电力能源科、信息产业科、县经济信息中心。

吕忠圣(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纪检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维稳、机关支部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协管“三大建设”、机关管理、信用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室,协助分管办公室。

  (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党委办主任)负责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行政审批。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服务科。

特此通知

 

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