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2-08 10: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财政金融科(财务审计科)。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政策法规科)。

(六)工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发展科)。

(八)能源科。

(九)经济合作科。

(十)农村经济科。

(十一)信息化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大数据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

(十二)服务业科(社会发展科)。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十四)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

(十五)军民融合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十六)行业发展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办公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七)信用建设科。

(十八)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十九)成本监审科。

(二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