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财政金融科(财务审计科)。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政策法规科)。
(六)工业科。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发展科)。
(八)能源科。
(九)经济合作科。
(十)农村经济科。
(十一)信息化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大数据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
(十二)服务业科(社会发展科)。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十四)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
(十五)军民融合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十六)行业发展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办公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七)信用建设科。
(十八)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十九)成本监审科。
(二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二十一)国防动员科(人防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