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发改委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3-13 14:5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强化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服务效能,努力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委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落实保障措施,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委党组、主任室强化责任抓落实,把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具体到项目、量化到岗位,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使各项部署落地生根、见到成效。2023年度,委党组集中学法7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切实落实法治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机关目标责任书考核,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2.强化队伍建设,抓好法治培训。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能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执法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依托《市发改委法制联络员队伍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制定《市发改委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范围,根据各科室职能和工作实际明确普法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普法任务顺利完成。组织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竞答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切实增强机关党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委里形成了一股“学业务、学法律、练内功、强素质”的新高潮。

4.强化信访受理,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门户网站部门信箱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时办结,共接收处理答复12345热线110个,及时签收率100%,及时办理率及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委高度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提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3年,市发改委承办协办了70项建议提案,均在要求时间内办理完毕,保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5.强化顾问作用,规避法律风险。聘请慧眼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不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配套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委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的制定出台出谋划策并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注重发挥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政府定价法制审核等方面作用,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把关。会同法律顾问对各类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复核工作,推进发改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有效防范了法律和决策风险。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开展权责清单自查。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系统”进行线上核对、认领,确保无缺项漏项。以权责清单为基础,逐项编制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固化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轨迹,做到责任更加明确、程序更加优化、要件更加简单、操作更加简便。通过集中梳理,共确定权责清单6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处罚32项、其他行政权力 23项。

2.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做好执法证件年审、换证工作,今年有9人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齐工作力量,制定工作制度,注重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三)依法全面履职,营造法治建设氛围

1.有序推进价费管理。根据上游能源市场价格及时调整蒸汽、非居天然气价格,切实降低下游用户成本。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征水资源费的要求,继续阶段性调整我市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108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形势,及时调整商品房价格备案规则。2023年已完成29批次商品住房及配套车位等价格备案。组织全市82家收费单位及时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表,督促各收费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规定。

2.规范管理粮油储备。加强和规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共检查库点14家,粮油43150吨,库存检查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吻合,政策性补贴资金基本到位,使用合理。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收购期间累计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23次,出动检查人员75人次,检查收购主体49家次;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10家次,未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做好粮食收获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原粮卫生抽查工作,累计完成小麦、油菜、稻谷、玉米等粮食样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79个,抽样检验储存品质61份。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着力叫响“万事好通·海心安”服务品牌,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年初第一时间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大会,发布优化提升举措“88条”,突出政策引领作用,充分体现海安特色元素。围绕政策集成发布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集中向企业发放政策口袋书,举行政策“免申即享”发布仪式,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完善政企挂钩服务。完善服务市场主体专班“六个一”工作机制,依托9个专班挂钩服务3475家企业,实现一、二、三产企业全覆盖。

4.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建设为抓手,统筹谋划,精心准备,重点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信息覆盖、信用承诺、创新案例等短板工作,靶向发力。积极完善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加强政务诚信活动组织和宣传报道,对于失信违法行为,找原因、想办法,尽快退出、消除影响,以强大的政务诚信力量助推政府法治建设。南通公共信用信息市县一体化平台累计上报数据964万条,其中双公示数据58406条。2023年归集信用承诺信息22164条,“红黑榜”171条,出具法人、自然人信用查询或审查报告229份,覆盖企业11632家,信用数据归集总量居南通市前列。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制定《市发改委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安全生产月部署会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会,组织企业宣传造势,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安全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应急知识和安全素质。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主要负责人赴企业开展电力安全讲座。积极筹备安全365节目,拟于12月份在海安电视台及影视频道滚动播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6.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以节能降碳增效为重点,对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全覆盖,开展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推动440余台通用用能设备淘汰或更换,推动万洲胶粘、洪堡耐磨材料等企业节能量认定,目前已认定可转移能源消费量3700吨标煤。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与中石化新星华东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海安新能源领域高质量绿色发展。召开节能降碳工作业务培训会,围绕碳达峰背景下节能降碳新形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工作实务等方面进行培训,推动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夯实法治基础。我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在领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党组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以上率下自觉为全委作表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委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为在全委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

3.依法履职,发挥领导作用。一年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全委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委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各级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提醒督促,推动班子其他成员严格依法办事,2023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主要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委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市场和社会需求,还有不少存在问题。主要体现为,法治建设的创新突破性工作举措不多;单位学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平台数据归集力度不够广、信用建设制度落实不够深、企业信用管理程度不够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种规章制度、单位管理制度,突出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权力运行的网上公开化、便民化、透明化、可监督化。进一步加大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力度,尤其是在行政执法及保护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一步提升法治化工作意识,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实现群众、企业满意率的最大化。

2.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3.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联动做好海安信用数据管理,强化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细化海安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挥政府率先垂范引领诚信风潮。出台联合奖惩制度,让守信者便利失信者难行。抓好企业诚信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探索信用信息应用,促进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以信用体系建设助推海安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