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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墩头镇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方申报方案

来源: 墩头镇农村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0-06-16 字体:[ ]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海安市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方确定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方确定原则:

1、示范方选择在交通便利、农田建设水平高、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效果好的地方;2、示范方建设主体为墩头镇已工商注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上政府平台的种植大户;3、是相对集中连片,主体在本镇水稻相对连片种植面积不得少于500亩(需已土地流转三年以上的合同);4、统一品种、统一机插、无直播稻,主推品种普及种植优质食味品种南粳9108和南粳3908等优质食味水稻品种;5、近3年来,按时记载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杜绝使用国家禁限用和高毒农药,生产过程中出现农药安全事故一票否决;6、6月25日前确定建设主体,每个主体安排示范面积300亩,项目主体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实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7、10月份本镇农业服务中心测产组织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补助,或取消下年实施相关农业项目的资格。

报名申报截止时间

6月20日前,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种植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和土地流转合同3年以上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到墩头镇农技站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王义芳,联系电话:88419139,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