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dtz/2020-00122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墩头镇组织办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8-29 | 发布日期: | 2020-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墩头镇公开招聘人员 |
为进一步适应我镇发展形势,因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1: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环境监管巡查岗位2名;
岗位2: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敬老院后勤保障岗位6名;
岗位3:千步村网格办专职人员1名。
二
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4.专业要求:不限;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要求:海安市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所需证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4日(8:30-11:30,14:30-18:00)。
3.报名地点:海安市墩头镇组织人事办(墩头镇政府405办公室)。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
电脑:加分10分,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办公软件操作加分。
(二)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后由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审批
1.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海安市墩头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购买服务岗位录用人员与海安志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劳务派遣;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报酬按相关文件标准核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88417012 监督电话:88417006
五
相关说明
本简章由海安市墩头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