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dtz/2023-00035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告
发布机构: 墩头镇组织办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6 有效性:
名称: 墩头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墩头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 墩头镇组织办 发布时间:2023-05-06 09: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适应我镇发展形势,因工作需要,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要求,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主要从事敬老院护理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应聘者应具有适应敬老院护理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4、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七)优抚对象家庭的;

(八)军队退役的;

(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5、墩头镇户籍及墩头镇常住人口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苏中水乡 梦圆墩头》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安市墩头镇民政办(地址:墩头镇墩西村办公室北侧)。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市人社局、墩头镇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党群工作局组织人事办负责报名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适岗评价方式,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通过面试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核定不低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咨询电话:88417098 监督电话:8841700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墩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