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dtz/2022-00076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墩头镇组织办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墩头镇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管理员简章 |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配齐配强村级专职网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专职网格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村级专职网格管理员18名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适岗评价较高者可适当放宽。报名者需满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3.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5.工作要求:熟悉操作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热爱农村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每月需在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进行夜间值班。
6.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其他要求:海安市户籍或常住海安。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奖励证书等所需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5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海安市墩头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墩头镇政府405办公室);
4.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或委托人)在参加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活动时,须按照南通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进行相应调整。
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
适岗评价: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2分,有辅警工作经历或在村(居)任职一年及以上经历的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受镇街表彰(部队营及以上单项奖)的加1分,受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加2分,优秀士兵加1分,三等功加1分。以上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原材料,没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适岗评价加分
【特别提醒:考试(包含笔试与面试)当天“苏康码”需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后由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审批
1.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服从安排、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报酬按相关文件标准核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13-88417012 监督电话:0513-88417006
五、本简章由海安市墩头镇党群工作局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