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墩头镇组织办 发布时间:2021-01-21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适应我镇发展形势,因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1: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敬老院办公辅助岗位4名;

岗位2: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敬老院后勤保障岗位6名;

岗位3:村网格办专职人员2名。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退役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女超过35周岁者,必须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4.专业要求:不限;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要求:海安市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8:30-11:30,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安市墩头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墩头镇政府405办公室)。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考计划。

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后由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审批

1.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海安市墩头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购买服务岗位录用人员与海安志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劳务派遣;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报酬按相关文件标准核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13-88417012  监督电话:0513-88417006

五、本简章由海安市墩头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