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墩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30 14: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政府:

2023年,墩头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部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力推进墩头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现将墩头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镇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区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重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强化统筹推进。注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海安“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墩头镇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系统部署,明确有关部门具体职责,有效指导和促进了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严格程序、强化审查,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镇政府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前期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质效,保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年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

整理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制作制度汇编,帮助拧紧合法性审核“阀门”。严格按照《海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把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评估、征求意见、合法审核、集体审议、公布备案等各程序关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对照上级已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再次对历年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今年,及时清理了2件因上级文件废止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培养队伍,规范行为,公正文明执法步伐加快

注意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对照专项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制作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全年未发生因实施行政执法决定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

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做好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清理核发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每位执法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线上线下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人人得教育、受警醒,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切实提高。今年,全镇10名执法人员参与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认真梳理被委托行政处罚事项,严格按照52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赋权内容履行职责,推进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在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上,注意落实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要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法治体检”行动,帮助辖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四)源头介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成效明显

今年,墩头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好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稳控“三道关口”,实现基层矛盾排查化解闭环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排查,主动行动。总结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经验,继续坚持“常态+专项”工作模式,深化网格“清仓见底”行动,加强社会风险隐患常态化、滚动式摸排处置。每半月组织一次辖区隐患风险普遍排查,零距离收集辖区群众“急难愁盼”,确保全覆盖、无盲区,织密覆盖全镇的风险防护网。

二是线上赋能,守好底线。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会议,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形势,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整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和12345等信息资源,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机制,以线上平台的即时性、便捷性、交互性,让群众“呼”的更便捷,政府“为”的更高效。

三是源头介入,多元化解。围绕社会治理“一升三降”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在源头化解上下功夫。通过警网融合、公调对接、庭所共建多种形式,联动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指挥中心等多方力量,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朋友圈”,不断提高纠纷调处和难题攻坚能力。

目前全镇已累计处理网格员巡查上报事件561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工单1431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80件,均做到有效化解,调处成功率达到99.5%以上。

(五)公开透明,多维监督,为民服务水平切实提高

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继续开展三级述法模式,组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参与年终述法,将全年法治建设成绩“摆一摆”“晒一晒”“比一比”,由镇人大代表、乡村观察员、群众代表进行质询点评,提高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通过线上手段,不断拓宽民意征集渠道。今年,面向辖区群众、相关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线上问卷调查1次,通过“法治民意直通车”专项征集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建议2次,收集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需求4次以上,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多措并举,宣传跟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不懈推进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内容。今年集中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3次,开展《国旗法》《国徽法》《信访条例》等法治专题讲座2次,着力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落实,各执法部门围绕职责,深入集镇摆摊设点,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邪反邪、反诈防骗等主题宣传活动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悬挂横幅60条、制作宣传栏34块,海报58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二、本年度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2023年,墩头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力争将法治打造为水乡墩头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是加强学习,在厉行法治中以身作则。主要负责人自觉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江苏考察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身作则,带领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办事,督促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以良好工作风貌,不断夯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队伍保障。

二是认真谋划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真正把《实施办法》所有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出成果、可检验。

三是推进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镇重要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分负责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持续优化辖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2023年,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果未能充分发挥;二是执法人员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谁执法谁普法”宣传频次不足、形式单一。

为完善薄弱环节,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培养一支“接地气、有底气”的行政执法工作队伍,持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杜绝工作“慵懒散”现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形成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变摆摊设点为主动上门,直面基层重点、热点问题,靶向精准提供普法服务,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墩头镇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和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展开新篇章: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照《海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的督导落实,跟踪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的进度,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学用结合,在做好法治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同时,注重弘扬“四敢”精神,帮助人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以人员“沉下去”,促进基层治理“活起来”。

三是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多元”解纷助力群众诉求“一站”办理,努力将家事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融为一体,做好各调解主体的“破圈”融合,实现化解服务的“破壁”升级。

四是推进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创造更好的决策质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公开行政事务,主动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墩头镇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为奋力推动海安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