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dtz/2021-00063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墩头镇建设局 文号: 墩政〔2019〕47号
成文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06-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墩头镇农村公路环境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墩头镇农村公路环境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墩头镇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6-06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墩头镇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省市要求的落实,按照海安市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文件的部署安排,在全镇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环境整治,结合墩头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实施美丽公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让广大居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至2019年底,高标准完成农村公路环境整治68.45公里,完成路田路宅分隔68.45公里。

三、主要任务

(一)路面

1.道路保洁:每村配备一名保洁人员牵头,每天清扫路面,及时清除路侧杂草杂物、垃圾桶(箱)等,保持路面整洁无积水、积冰。

2.病害维修:制定养护维修计划,加强日常巡查,破损板块及时修复,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二)路肩、边坡

1.路肩培土:所有路段要设置路肩,一般路段不小于75厘米重点路段不小于1米。

2.路肩及边坡的防护:采用植草防护,必要时采用圬工防护。及时清除农作物及堆积物,杂草清理后高度不超过15厘米。

3.绿化工程:宜林路段需完善绿化,无空白路段。结合绿化标准,定期进行修剪、整形,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检查,补栽、管理等。

(三)路田路宅分离

通过露肩绿化,边沟硬质化、设置格栅等方式,实现路肩路田分隔,房屋较为密集的埭路肩,铺设草坪砖加红叶石楠。房屋与道路距离较近的在房屋与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栏栅,种植绿篱,红叶石楠等灌木。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任务。镇3月31前落实各村2016年-2018年已提档升级的农村公路、2019年非提档升级农村公路、2019年列入计划的提档升级农路公路的整治任务。

(二)整治提升(2019年3月31日-11月30日)。根据整治要求,6月30日前完成2016年-2018年已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整治任务,巩固创建成果;9月30日前完成非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整治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2019年提档升级农村公路的配套绿化、安保工程,同步完成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2019年11月)。镇对各村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四)长效管护(2020年-2021年)。全面完成整治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奖惩措施

(一)农村道路的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农村环境整治的百分考核中,每月拿出15分进行专项考核。对整治不力,影响整体考核的年终实行加减分。

(二)2019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配套工程部不协助到位的、路田路宅分隔不到位的贴青及相关配套资金不予发放。

(三)2019年非提道路整治任务不到位的,取消一次性1万元/公里的资金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乡村道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路段长”制,镇检查督促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

(二)强化考核。对每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分析列入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强化宣传引领。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标语,进村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公路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培养全民爱路护路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日常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