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dtz/2022-0000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墩头镇人民政府 文号: 墩政〔2021〕113号
成文日期: 2021-12-23 发布日期: 2022-01-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墩头镇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墩头镇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墩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6 14: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制定了《墩头镇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墩头镇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入冬以来,全市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受“拉尼娜”现象影响,今年冬季我市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冲击、能源价格上涨及“拉闸限电”措施等多种因素叠加,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实化火灾防范措施,镇政府决定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大力推进消防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夯实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利用“智慧消防”、重点单位管理系统、联网监测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强单位应急响应能力、预案体系、队伍、消防装备四个方面建设,切实提升现代化应急救援能力。

(一)坚决遏制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城建、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突出外墙保温、消防水源、防火封堵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2021年底前,要完成对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对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开设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等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分类整治。继续推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通过信息化监管,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镇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根据排查结果,按照“一楼一档”“一楼一策”的要求,逐一研究,分类施策,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彻底、闭环管理。2022年底前,全面梳理总结整治工作成效。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经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教管办、卫计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宾馆饭店、超市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工业用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3.持续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前期海安市消委会办公室统一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区)消防安全“六查三见底”工作,重点查厂房仓库建筑合法性及违章搭建问题,查厂房仓库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以及违规群租、分租问题,查厂房仓库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工业改商业)、改变使用类别(丁戊类变丙类)问题,查厂房仓库是否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问题,查厂房仓库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问题,查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有关制度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问题。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期限,始终紧抓不放,确保彻底消除。2022年1月底,完成联合检查、综合治理并逐一建立底册。

4.深化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实际,卫计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织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加强宗教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党群局、民政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宗教场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指导单位对照宗教场所、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3.深化城镇化集中安置点高楼消防治理。组织开展城镇化集中安置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问题见底、隐患清零。

4.全面从严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2022年1月底前,要完成新一年度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并在全镇范围内公示,针对产业结构特点和“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家具生产企业要以“院墙”为界打包界定,做到“应定全定”。推动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配齐配强微型消防站人员和器材装备,要按《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标准,及时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单位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双人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人值班、未持证值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渠道,切实为单位解决现实难题。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排查整治。派出所、城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经发局、电力、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持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清患安居”行动,城建、市场监管分局、经发局等部门重点加强沿街店铺燃气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的防控理念,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燃气、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集镇、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提请政府组织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2.强化基层监管。根据江苏省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和“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探索推进依托消防服务所、公安派出所、政府专职消防队、综合执法队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人员承担消防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协调各部门共同加强本镇消防工作,运行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深入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健全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六联工作机制”。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冬春期间至少开展一轮培训。

3.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运用农村“村村响”大喇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预警提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住宅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和极端天气下的消防安全风险

1.开展新能源领域安全治理。贯彻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确保按期完成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装置任务,改善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2.做实极端天气下的火灾防范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极端天气下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夜间火灾风险加大的实际,组织基层网格员、巡逻辅警等力量加强防火巡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消防设施防冻保护工作,加强对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裸露的消防供水管道进行保温包裹,做好用水及时检修工作,严防消防管网冻裂破损。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1.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期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

2.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游乐出行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25日前)

镇政府印发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镇消委办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

(二)实施综合整治。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隐患。

(三)严肃督导问责。镇消委办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