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dtz/2018-00105 | 分类: | 文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墩头镇党群局宣传办 | 文号: | 墩委〔2018〕112〔墩委〔2018〕〕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1-04 | 发布日期: | 2018-11-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墩委〔2018〕112号
关于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8 号)精神和《海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海委发〔2018〕22号)精神,现成立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推进全镇新文明实践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如下:
组 长:许金龙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周亚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许应军 镇人大主席
申如东 镇党委副书记
孙常青 副镇长
王志栋 副镇长
鲁 竞 副镇长
杨 华 副镇长
周学锋 镇纪委书记
陈长燕 镇党委统战委员
顾海亮 镇人武部长
王芳芳 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 晨 镇党委宣传委员
赵星星 镇党委政法委员
成 员:党政办、纪委、组织办、宣传办、综治中心、农村工作局、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人社所、综合执法大队、建设局、环保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经发局、计生办、教办、广电站、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及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由镇党委书记许金龙兼任,副所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亚东和镇党委副书记申如东兼任。
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支队,由镇党委书记许金龙兼任指导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亚东兼任支队队长。
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宣传委员陈晨兼任办公室主任,祝增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8年11月4日
抄 送:存档。
墩头镇党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