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dtz/2024-00018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通知
发布机构: 妇联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22 发布日期: 2024-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墩头镇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墩头镇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妇联 发布时间:2024-04-22 09: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墩头镇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局、各中心:

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工作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为高质量完成我镇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工作,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保障适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2024年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康宣传教育和定期免费筛查等健康促进方式,做到“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升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二)目标人群

全镇35-64周岁常住妇女。已婚育龄妇女在孕期、产褥期不参加,经期推迟参加。

(三)具体目标

2024年度我镇“两癌”检查目标任务数共2400人,各村目标任务数和项目实施单位详见《2024年墩头镇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附件1)。全镇年度项目任务完成率 100%,宫颈阴道镜随访率>95%、宫颈病理检查随访率>95%、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癌治疗随访率>95%;乳腺彩超检查率100%、乳腺x线检查随访率>95%、乳腺病理检查随访率>95%、乳腺癌前病变及乳腺癌治疗随访率>95%;

适龄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24]5号)《江苏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苏卫妇幼【2023】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2024年市民生实事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通政传发[2024]8号)《海安市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27号。我镇制定了《墩头镇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村各部门,请认真贯彻执行。检查项目主要包括1、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初筛、高危人群进行阴道镜及组织病理学检查;2、乳腺癌筛查: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必要时行乳腺X线检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年2月-4月20日)

建立墩头镇妇女“两癌”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镇计生办组织召开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做好目标人群摸底和登记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工作,并上报《2024年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摸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鲁爱萍,联系电话:15365505020,QQ号:765348463。

(二)实施阶段(4月23日-11月30日)

各村按序时进度统一安排,组织妇女“两癌”到定点医院检查,镇计生办适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和质控工作。全镇7月底前完成本年度“两癌”检查初筛工作;11 月底前完成病例的转诊、治疗、随访和资料归档工作。

(三)考核阶段(2024年12月)

镇计生办按照《墩头镇2024年妇女“两癌”筛查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对各村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补助经费(5元/人次)挂钩,经费由医院直接打卡至各村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镇计生办、镇医院、镇疾控分中心、各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妇女“两癌”检查的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妇女“两癌”检查政策讲解和知识宣传,覆盖到全体适龄妇女,营造“两癌”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应检尽检。各村对所有适龄妇女进行入户调查、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掌握自愿参加“两癌”检查的妇女信息,与意愿适龄妇女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发放检查通知单,告知检查注意事项。有序组织受检对象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两癌”检查。

3.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结果应用。镇计生办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协同解决筛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