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dtz/2018-00104 分类: 文化    通知
发布机构: 墩头镇党群局宣传办 文号: 墩委113〔墩委〕113号
成文日期: 2018-11-04 发布日期: 2018-11-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通知
来源: 墩头镇党群局宣传办 发布时间:2018-11-04 09: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墩委〔2018〕113号

关于印发《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现将《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4日

抄  送:存档。                                                

墩头镇党委办公室                     2018114日印发  


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站)应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升人民精神风貌,更广泛、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高举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从他们追求幸福、快乐、满意的具体事情入手,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和精神困惑,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

──坚持注重实效。志愿队伍既要“做大”,更要“做实”,要围绕“激活志愿者、拓展参与者、人人都是实践者、个个都是受益者”目标,开展实实在在的志愿服务。

──坚持融合统一。把开展宣传教育与引导群众践行相结合,理论宣讲与践行文明相统一,知识传授与技能体验相融合,把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与墩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

──坚持边试边创。在建设模式、运行方式、管理机制、工作做法上既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同时积极发挥墩头特色,努力为形成全国一流、全省放样、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安样板做出墩头贡献。

三、任务安排

通过试点,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志愿者队伍,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的、面对面、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研究制定我镇文明实践工作规划和方案,对队伍建设、阵地打造、人员培训、活动开展等作出具体安排,指导村(居)站开展工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组织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群众的生产劳动和实际需要,用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形式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结合自身职能和服务群众要求,经常性深入村组结对共同开展志愿服务。

明确任务时限,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实践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精心布置展示,实践所建设须在今年11月中旬前完成;实践站建设,最迟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实践内容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相结合、知信行相统一,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

1.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结合党员干部冬训、“百姓名嘴”基层巡讲、“三下乡”常态化等,积极运用掌上三十讲、三十讲进网络等资源,积极培养海安百姓名嘴,采取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群众领会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核心理念、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维护核心、拥戴领袖,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宣传宣讲方针政策。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阐释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利民惠民政策,帮助农村干部群众了解党的农村政策,特别是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脱贫攻坚、致富兴业、农村改革、民生保障、生态环保、集中居住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讲清楚讲明白。

3.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行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传承弘扬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学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活动,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4.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充分激发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把活跃在农村的文化能人、民间艺人组织起来,把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调动起来。持续推动文化下乡,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欢迎的作品,把丰富的精神食粮送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眼前。借助节庆活动进行特色文艺宣传。经常性组织开展中国梦歌曲大家唱、乡村广场舞、地方戏曲会演、群众体育比赛、读书看报、文艺培训等活动,提振农村群众的精气神。

5.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农村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封建迷信、装棺重葬、乱埋乱葬、送葬扰民、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管理服务,合理约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和礼仪模式等。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切实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农村宗教事务,着力解决农村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关爱帮扶、精神慰藉作用,多做解疑释惑、教育引导的工作,多做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解难帮困、温暖人心的工作。

6.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结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组织农村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从不文明习惯改起,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及改水、改厨、改圈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争做优美生活环境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社会交往、公共场所、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

五、推进举措

在文明实践工作建设和推进中,着力体现墩头特色。

1.组建一批志愿队伍。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方式是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分级招募志愿者,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镇实践所成立志愿支队,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指导员、支队长;各村(居)实践站成立志愿队,由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任队长。

2.统筹网下网上两个阵地。

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面广量大,要构建统筹“网下网上”两个阵地。网下按照纵横两条线推进,纵向上主要是市级中心、区镇级实践所、村(居)实践站;横向上主要是各专业志愿队伍、行业部门、文明单位、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借助网络进行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者注册;开设网上“心愿墙”征集群众志愿需求及志愿者服务意向,推动志愿服务项目供需对接;借助网络技术对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统计时长、督查和展示等。

要利用新媒体宣传。综合运用好海安媒体中央厨房系统,利用海安发布、海安播报、海安日报手机版、“掌上课堂”、在线“三十讲”、“海安智慧党建”、“水韵墩头”等平台,发挥好互联网传播基地、互联网党支部作用,进行空中传播、掌上传播、指尖传播。

3.实现镇村全面覆盖。

镇一级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挥传导、协调、推动职能,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所长;在村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发挥宣传、发动、落实职能,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站长;有条件的村也可下延设置部分实践点,打造群众身边的“10分钟志愿服务圈”。

办公室设在镇宣传办,镇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须有固定场所,按照“五个一”要求推进到位,即一个统一标识、一套领导班子、一组管理制度、一支志愿队伍、一份实践菜单,打造鲜明的海安特色。阵地设置上要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不增加群众负担。

4.形成四化推进机制。

社会化参与解决文明实践“谁来做”的问题,打破行政推动志愿活动的束缚,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创新组织模式,宣传“人人都是志愿者,个个都是受益者”理念,通过精心设计的志愿服务项目吸纳参与者,动员农村群众、社会人士、企业职工等广泛加入志愿队伍,参与文明实践,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项目化设计:解决文明实践“做什么”的问题,要把文明实践任务设计为一个个群众乐于参与的志愿项目。项目设计充分考虑求助心愿,兼顾志愿者专长,实现供需对接。积极引导文明实践由“活动”向“项目”转变,打造文明实践海安品牌。

标准化推进解决文明实践“怎么做”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严格登记注册,严防弄虚作假,严密制定工作计划,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记录服务时长,出台文明实践项目绩效评估办法、阵地建设标准,明确平台、基地、专业志愿队伍任务,推进基层精准化、专业化开展实践活动,促进文明实践做真、做实、做出效果。

制度化激励解决文明实践“做多久”的问题,专门出台鼓励志愿服务规定,建立志愿项目激励制度,文明实践积分奖励办法,志愿者星级评比细则,从精神奖励、物质礼遇、评先评优等方面激励嘉许。

      5.打造五大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打造理论宣讲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五大志愿服务平台。平台要发挥服务、培训、聚合功能,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标准化。

由宣传办牵头,打通党员电教中心、党员活动室、示范基地、三堂融合基地、为民服务中心等,建立理论宣讲平台;

由教办牵头,充分发挥好成人校作用,打通普通中学、小学、少年宫、各类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等,建立教育服务平台,用好体育中心、农村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农村文化活动广场,推动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建立健身体育服务平台;

由文化站牵头,打通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及各类群文组织等,充分利用好遍布各村居的广场舞队伍资源,利用好各村综合文化中心、农家书屋、农村家庭文化室,建立文化服务平台;

由经发局牵头,打通科技信息站、益农信息社、科普服务站、乡村科普学校等,发挥老科协作用,建立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

涉及各平台的机构、人员、资源设施等权属不变,根据文明实践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平台要充分发挥聚合、传授、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涉及部门会议,研究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部门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摆上突出位置,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宣传、教育、文化、科技等有关部门资源,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组织、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2.加强指导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办公室要深入镇村一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推动解决,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志愿队伍要建立包括理论宣讲、文学艺术、科学普及、教育服务、法律普及、体育健身、医疗卫生等在内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业人员库,专业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对基层志愿服务队伍进行培训。

3.加强政策保障。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日常运转、阵地布展、软件开发、人员培训、资料印制、活动开展等。强化政策激励,开设志愿专户,财政予以支持,注入启动资金,每年逐步加大投入,同时出台相关办法,鼓励爱心企业出资支持。加大奖励扶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力度。推进党员志愿队伍建设,所有有能力的党员都要加入志愿队伍,志愿服务列入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内容,每年党员须向党组织汇报参与志愿服务情况,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须汇报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在全社会率先垂范,带动人人参与志愿服务。

4.加强考核督查。要强化对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的考核。在对村考核中视类别分别设置“加2分减1分”和“加1.6分减0.8分”分值,专项用于考核所(站)建设运行和文明实践实效。镇纪委要加强对所(站)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督查。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指标,纳入各村、各部门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各村、各部门实绩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要树立典型,推出先进,评比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在每年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项目”进行专门表彰。

5.加强宣传推广。镇宣传办要开辟专栏加强对海安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宣传报道,对优秀志愿组织、志愿项目、优秀个人进行专题报道。各村、各部门和各志愿服务单位要及时通过“水韵墩头”发布活动动态。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全镇开展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实践活动给墩头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对墩头经济发展的精神推动,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墩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项  目

分值

考核内容

办  法  和  标  准

1

制度建设

0.2分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有组织领导、有活动制度、有推进举措、有经费保障、有月度计划和总结,每完成一项得0.04分。均未完成,倒扣0.2分。此项最多倒扣0.2分。

2

阵地建设

0.6分

按照“五个一”要求推进阵地建设

实践站须有固定场所,按照“五个一”建设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到位,村(居)每有一个未达标倒扣0.05分。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志愿者不少于5人,每次活动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每少一次活动倒扣0.05分。此项最多倒扣0.3分。

3

志愿服务

1分

队伍建设

(0.3分)

各行政村(居)组建志愿服务队。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注册志愿服务队伍,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区镇总人口的比例大于9%,得0.1分;注册志愿者活跃度为100%,得0.1分;注册志愿者平均服务时长大于25小时,得0.1分。注册志愿者比例不达标倒扣0.1分,活跃志愿者比例未达标倒扣0.05分,注册志愿者平均服务时长小于25小时倒扣0.05分,此项最多倒扣0.2分。

活动开展

(0.7分)

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组织活动,各村居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志愿者不少于5人,每次活动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前要在“文明实践云平台”上发布活动信息,组织志愿者报名,活动结束组织在平台上签退。活动考核分为当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数×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上月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按考评得分排名,第1至3名得0.7分,第4至6名得0.6分,第7至10名得0.5分,第11至14名得0.4分,第15至18名得0.3分。在此基础上与其应参加活动次数进行比对,每少一次活动倒扣0.05分;每发现一次弄虚作假现象倒扣0.3分,此项最多倒扣0.3分。

4

活动宣传

0.2分

做好文明实践活动宣传

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均要组织宣传,展示志愿服务风采,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所有宣传均需以文明实践角度切入。凡被“海安文明实践”公众号录用的,头条得0.02分,非头条得0.01分,阅读量超过5000的,在此基础上再加0.01分。活动凡被央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明网首页等媒体宣传报道的得0.1分。凡被《新华日报》、省电视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交汇点APP、“江苏大走访”公众号等省级媒体录用,得0.05分,此项最高得0.2分。

说明:第1项年终实地检查计分,第2、3、4项每月计分,年终以均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