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大公镇
发布时间:2025-07-0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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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2025〕5号
关于吴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吴晓玲同志兼任妇联专职副主席;
王婷婷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居迁同志任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何晓艳同志妇联专职副主席职务;
免去杭程同志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玉军同志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抄送:存档。
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