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大公镇 发布时间:2025-07-04 17: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大委〔2025〕5号

关于吴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吴晓玲同志兼任妇联专职副主席;

王婷婷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居迁同志任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何晓艳同志妇联专职副主席职务;

免去杭程同志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玉军同志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抄送:存档。

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