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鹏飞集团党委,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机关各局(室、中心),各驻镇单位:
根据《关于杨阳同志职务任命的批复》(海纪干〔2020〕7号)文件要求,经市纪委会同镇党委考察研究决定:
杨 阳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大公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