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基层党组织名称的通知
江苏鹏飞集团党委、各党(总)支部:
为加强基层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支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各机关支部名称变更如下: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党群工作局支部委员会”;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经济发展局支部委员会”;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支部委员会”;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四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建设局支部委员会”;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五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支部委员会”;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六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原“中共海安市大公镇机关第七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海安市大公镇财政局支部委员会”。
特此通知。
中共海安市大公镇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