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用地布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镇区用地布局
第一节 总体布局
第37条 镇区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镇区空间发展方向主要向南,城镇居住和公共服务配套主要向南、
向东发展,工业及仓储物流主要向南、向西发展。
第38条 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镇区形成“一核、两轴、三片”的空间结构。
1、一核
即行政商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光明路以北、晓星大道以东新建行政中心,
同时布局大型商业中心,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推动镇区空间结构重组和南部地
区整体发展。
2、两轴
即人民路和晓星大道两条城镇发展轴。沿晓星大道南北向城镇发展轴是镇
区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带动镇区对接海安经济开发区发展。人民路东西向发
展轴为老镇区轴线延续通道,着重带动城镇空间拉开发展框架,联通镇区东部
生活和西部生产两大功能区域。
3、三片
即居住与公共服务发展片区、工业发展片区和物流园区三个发展片区。园
区大道东侧为居住与公共服务片区,加强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提升;园区大道
以西为工业发展片,大力发展建材、机械制造、机械工程设计、建材机械产品
展示等重点产业;通榆河东岸为物流园区,以提升港口等级,扩大港口服务能
力,大力发展工业产品流通、散货运输和农副产品集散等物流服务产业。
第二节居住用地
第39条 规划原则
1、新建居住区集中成片开发,形成多层次、内容丰富、独具特色的居住组
团。
2、强调居住区网络化和住区交往空间的塑造。
3、完善现有的集中安置住宅的绿化和各类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4、注重居住组群整体风貌的协调,体现密集水网地区城镇特色。
第40条 居住结构
规划镇区居住空间形成两个居住社区,分别为镇西居住社区和镇东居住社
区,居住总人口4 万人。
第41条 用地布局
规划大公镇区居住用地为87.76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20.21%,人
均居住用地面积21.94 平方米/人。
老镇区着重完善道路系统和公用公用设施,迁出工业用地,就近提供休闲
活动场所,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满足消防要求,沿主要河道开辟滨河绿地,有
效改善居住环境,全面提高老镇区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
新镇区居住用地进行统一开发,住宅形式采用低层与多层相结合的方式,
局部地块为集约利用土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开发小高层,房型设计应
满足镇区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习惯。
居住区整体风貌应体现密集水网地区特色,建筑造型、色彩等应注重现代
气息与传统风格的结合。沿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按整体景观要求加以统一
改造。
第42条 社区中心
规划结合商业设施,在镇区东南部和镇区西北部分别配建1 处社区中心,
服务2-3 万人,服务半径400-500 米,主要设置社区层面的文化活动中心、体
育活动中心、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电设施、菜市场、社区商业金融
服务等设施,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每处用地规模
1.5-2 公顷。
第三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第43条 总体布局
规划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5.93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
的5.9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6.48 平方米/人。
老镇区公共设施主要沿人民路进行完善,新镇区公共设施沿晓星大道往南
拓展,在行政中心周边集聚建设。
第44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镇区行政办公用地2.93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67%。
现镇政府所在用地置换为商业用地,在立公河东侧、胜利大道北侧建设新
的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设置行政办公和政府部门等设施。
第45条 教育科研用地
小学按照千人指标为70 名/千人、每班45 人,初中按照千人指标为35 名/
千人、每班50 人进行计算,同时考虑未来镇区有一部分中小学生将到县城就读,
小学、初中本地就学率取值80%。幼儿园按36 名/千人、每班30 人计算。
规划按42 班扩建镇区现状中学,即大公中学,位于镇区中北部,占地约
5.39 顷。
规划按54 班扩建镇区现状小学,即大公中心小学,位于镇区西北部,占地
约3.39 公顷。
规划共设置2 所幼儿园。保留现状镇区15 班幼儿园,即大公中心幼儿园,
占地约1.69 公顷。在镇区生活区西部规划新建1 所18 班幼儿园,占地0.54 公
顷。
规划镇区教育机构用地15.02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3.15%.
规划保留原有大公镇区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位置和用地规模。在镇区
生活区西部规划新建1 所幼儿园,服务周边居住区。
第46条 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镇区文化设施用地1.39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32%。
规划保留晓星大道东侧、人民路北侧的大公镇剧场。同时,在胜利大道南
侧、立公河东侧规划布局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等文化
项目。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文化和健身设施,提倡全民健身。
第47条 体育用地
规划镇区体育用地2.82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65%。
在胜利大道南侧、立公河东侧布局体育场馆。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文化
和健身设施,提倡全民健身。
第48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镇区医疗卫生用地4.50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1.04%。
规划保留大公镇医院,占地1.36 公顷。规划新建1 处医院,位于府东路以
西、胜利大道以北,规划用地规模约1.57 公顷。同时,结合居住区建设布置社
区层面的卫生服务中心。
第49条 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镇区社会福利用地0.62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14%。在大公
镇医院附近新建社会福利院一座。
第四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第50条 商业用地
规划镇区商业用地21.45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4.94%。
完善提升老镇区商业设施,改造人民路两侧的沿街商业店铺,体现现代商
业特点,创造丰富多变、舒适安全的购物空间。
重点建设新镇区的商业设施,与人民路形成南北互补的格局。规划沿晓星
大道布局新的商业设施,同时,在胜利大道两侧,晓星大道、滨河西路之间区
域建设商业中心,商业街区内部以步行交通为主,结合立公河和光明河构建优
美宜人的消费休闲空间。居住社区级商业金融设施结合各居住社区中心布置安
排。
完善位于人民路原有的农贸市场。在人民路与晓星大道交叉口西北侧规划
新建1 处集贸市场,以经营农副产品以及居民生活产品为主,形成集销售、物
流为一体的综合性商贸市场。
第五节工业用地
第51条 基本策略
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日益改善的交通条件,以集聚为原则,工业用地相对
集中布局。整合现有工业集中区,将零星分布的小企业逐步搬迁进入集中的工
业区。
第52条 规划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176.39 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40.63%,人均工业用地
44.10 平方米/人。
镇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镇北路、园区大道、规划353 省道和通榆路之间
区域,工业地块划分根据现有厂房和工业用地出让情况确定,确保规划的控制
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搬迁老镇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厂房,实现生产性用地与生活性用地的分离。
镇区周边的零星村级工业用地,随着规划的逐步实施,逐步拆迁安置进入镇工
业集中区,提升工业园区内部环境质量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
工业建筑密度控制在35~40%,容积率大于0.8,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小
于1 公顷的工业用地不单独审批,统一安排集中建设标准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