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和居住村调查,沈兴荣、孙向东、陈家兰等27名同志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即日起在我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对以下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向大公镇人社服务平台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88757088。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