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权正式委托镇(街道)实施
来源: 大公镇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0:50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委托镇(街道)行使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权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173号):“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行政执法实际需要,与镇(街道)签订农村宅基地书面委托执法协议,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现将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委托书向社会公示:

委托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