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大公镇 发布时间:2023-02-28 08:55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海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大公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性、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提高镇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突出矛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任务。每个月定期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体党政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和法治建设部署有针对性的进行学法,切实履行本条线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谋划和实施好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架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党委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成立大公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和要求,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督促全镇法治建设工作,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3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镇党委书记、镇长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汇报。

(三)政府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定期对本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年度清理。二是完善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由锦润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的法律顾问组,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决策科学化、合法化。三是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凡重大决策事项,均需经过司法所合法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镇综合执法局和建设局的11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监考巡考,确保考试成绩真实有效。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以“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辅助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后续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

(五)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办理。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后,及时进行案件登记,收集整理证据等有关材料,拟订答辩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人民法院,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涉及行政应诉案件5起:(1)丁同根诉大公镇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上诉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丁同根诉大公镇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上诉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殷智存诉大公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周克芳诉于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还在审理过程中;(5)周克芳诉大公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海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再审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照《大公镇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务公开栏、橱窗等形式,及时公开负责人的分工及联系方式,公开行政部门的办事程序、权限、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本镇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二是为民服务中心继续实行“一窗式”办理模式,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三是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监督,按时办理、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向代表、委员、相关政府部门及时反馈。

(七)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排查”等专项行动,强化人民调解员摸排走访力度和纠纷化解能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成立大公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自成立以来,化解劳动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涉企纠纷8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将热心调解、业务能力强的人选任为专职调解员,组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将兼职网格员发动为调解信息员,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四是积极推动苏解纷注册工作,提升苏解纷的知晓度和使用率,降低群众申请调解的门槛,全年共新增苏解纷注册用户4500多个。2022年截至11月底,全镇共受理矛盾纠纷892件,调解892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到98.09%,协议标的2000多万元,其中化解6件死亡赔偿纠纷,1件重大合同纠纷,2件历史疑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大公镇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重大决策部署,镇党委书记、镇长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职责重要意义。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贯彻落实相关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镇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通过认真研读原文,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动大公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以身作则,严格践行职责各项要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要求,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镇作出表率。

(三)强化监督,确保各项要求全面落实。镇党政班子其他负责人履行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定期向党委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将全体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要求年终述法工作应当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开展,述法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述法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多年法治宣传教育下依法行政水平有所提升,但是法治理念仍然有待加强,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关注多,对提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普法工作实效性有待加强普法工作缺乏一定的经费保障,导致方式方法单一,摆摊子、送册子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感染力渗透力,部分村民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公平意识逐步增强,而义务意识、规则意识、公共意识没有跟上,存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等现象。

(三)信息化建设不充分不完备。法治政府建设在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面临资金缺口较大、专业人才短缺等困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工作思路

2023年,我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健全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科学设置选取学习内容,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提高全镇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点,按照法定程序的具体要求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对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

(三)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平台。设立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等联动的服务功能室,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建设,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一个“门里”将矛盾纠纷化解。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认真研究办理各类意见建议并按时办结。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细化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项制度”有效实施,真正发挥监督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