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dgz/2024-00014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报告
发布机构: 大公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大公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公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大公镇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海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大公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海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早计划、高定位,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及时发文调整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和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形成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政法条线牵头协调,其他各有关部门一体联动、共同维护全面依法治镇的工作机制。本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各项工作、考核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各村居,做到任务有序推进,责任层层落实。

(二)强化法治思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示范学法,以学习贯彻现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学习计划要求,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列入学习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的全覆盖。全体党政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和法治建设部署有针对性的学法,切实履行本条线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谋划和实施好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三)依法依规审查,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依托司法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合法性审查工作,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推进政府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的重要抓手。聘请专职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今年以来共办理合法性文件审查18件,合同审查2件。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执法证,对新申领执法证、年检人员在发证或备案前,按照规定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做好执法人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目前全镇共计1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10人,建设局4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年初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定期举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预防由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等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更新公示法定行政权力、赋权事项清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做到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参与,执法前出示行政执法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应诉依法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促进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双下降”。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后,及时进行案件登记,收集整理证据等有关材料,拟订答辩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人民法院,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辖区内涉及行政应诉案件1起:周某某诉于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履行法定职责上诉案,该案一审裁定驳回周某某的起诉,原告人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镇中心工作,突出征地拆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事项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橱窗、办事大厅指示牌等形式,及时公开负责人的分工及联系方式。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监督,按时办理、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向代表、委员、相关政府部门及时反馈。

(七)筑牢维稳防线,社会矛盾有效化解。成立大公镇多元解纷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由政法委员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办、信访、法服所等部门的负责人。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责:司法所负责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每日收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并汇总上报;派出所负责涉及警情的矛盾纠纷调处和全镇有影响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办负责涉及信访类纠纷的分流、处置与化解工作;各局办中心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职能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各村调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矛盾纠纷的调处;高新区法庭、开发区法庭对我镇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开展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2023年,全镇共调解矛盾纠纷933件,调解成功916件,成功率98.18%,化解重大复杂纠纷16件,历史遗留纠纷逐渐得到实质化解,多次报警的纠纷数量处于低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镇实际,深化法治实践,多举措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坚持做到党委总揽全局、依法执政。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

二是注重学习引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上法治课,做学法用法的表率,落实日常学法制度,依照学法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每月主持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认真组织学习,通过研读法律法规原文和解读,增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关注重点难点。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职、用权、办事,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参与谋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镇主要负责人多次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等涉法重要领域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少数基层干部忽视法治建设工作,挑经济发展等重点考核工作来做,一些部门对合法性审核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指导群众主动学法措施不够,法治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全民法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全镇法治宣传载体不足,部分村居法治文化阵地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求。三是法治建设缺乏亮点,法治建设满足于常规性工作,缺乏创新,未能打造出符合大公特色的亮点项目。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控重大行政决策风险。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发文、重大行政决策等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形成专家论证、法律顾问献策、公众建言、起草部门初审、审核机构审定的规范化审核流程,建立全程闭环法治审核制度,严控各类政府决策风险,实现涉法决策审核率100%全覆盖。

(二)加强各类平台融合共享。加快推进多网融合、一体化运行的脚步,加强村(社区)网格管理网络、治安维稳网络和法律服务网络的数据整合与交换,促进群众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深度匹配。开展村级调解工作室、“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德法大讲堂等建设,丰富拓展法治文化游园、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法治元素和互动区域。

(三)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加强“党建+网格”建设,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执法局、信访办等多部门联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自上而下”的矛盾纠纷事后调处,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民情民意超前感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以法治建设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大公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