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2667/2017-0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大公镇 文号: 大政〔2017〕27号
成文日期: 2017-03-07 发布日期: 2017-03-0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大公镇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公镇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大公镇 发布时间:2017-03-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大公镇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公镇人民政府

201737

 

大公镇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海安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保障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 以创建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各村、各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具体目标: 

1.各村、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签订率100%,各村、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配备率100%

2.开展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办者持证率、民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达到95%以上。

3.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率达100%,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率达85%以上。

4.村(社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覆盖率10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全年不少于10小时,公众、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85%以上。

5.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8%以上。农村集体聚餐集中服务点建设覆盖100%的行政村。

6.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建档率100%。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追溯体系,可追溯率达100%。问题食品召回率达100%,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率100%

7.“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农产品产量占比达52%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上传不少于550

8.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产地准出率达95%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准入率达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100%

9.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巡查率100%,“双随机”抽查覆盖面50%以上。

    10.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率达100%,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档率100%,建档符合率100%,持证率100%

11.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药品退市召回和市场开办者食品药品质量责任等6项制度,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店90%建立进货台帐。

1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程,实施动态监测。

13.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4.继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15.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6.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7.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投诉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责任体系。 

    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及时调整食安办组成人员,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好市场监管派出机构建设,进一步整合食品监管职能,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集中统一监管,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加强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设,所有行政村(居)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报送违法食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全链条监管,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和安全监测,进一步提高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基地面积与耕地面积的比重;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规范使用行为;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确保肉品市场健康发展。市场监管分局要在深化“三分”监管基础上,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品种和大型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分类制定监管手册,提高日常监管针对性;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入市后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食品流通主体准入,推进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督促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等制度,杜绝各类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加大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业态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推进餐饮环节量化分级管理,积极实施“明厨亮灶”试点工作;加强保健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管理,做好生产许可证清理换发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药品分类分级管理,强化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监管。安监站、民政办、教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工业企业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敬老院食堂、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并协同各镇政府和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抓好日常管理。城管中队要规范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切实抓好餐厨废弃物终端建设和集中处置管理,加强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的许可和监管。切实抓好工厂企业、建筑工地和敬老院(福利院)、学校等集体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加强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全面开展化妆品生产隐患排查大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化妆品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化妆品安全日常巡查,督促化妆品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增强经营户化妆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自律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药械妆日常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规范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按照风险防范与管控原则,制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确保监管不留“盲区”。在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年度内应达到监管对象全覆盖。以适当比例进行跟踪抽查和飞行检查。重点抽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列入国家、省局重点监管的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单位。严格控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源头,确保全项目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和跟踪检查频次符合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引导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之路,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实施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制度,强化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执业药师在岗率,提升执业药师的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断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及麻黄碱复方制剂的安全监管,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系统对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及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的管控水平,严防发生药物流弊事件和药物滥用事件。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使用、不合格饲料饲喂、农兽药滥用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各环节风险隐患的排查,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进一步突出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水产品、食品包装材料、餐厨废弃物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三是突出农家宴监管整治,认真贯彻执行《海安县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狠抓十项制度的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对照农家宴申办标准和要求,督促农家宴承办者配足配齐设备设施,规范原料采购索证,进货查验、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等操作行为。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创新农家宴管理举措,积极推进“农家宴集中服务点”建设,努力提升农家宴安全卫生水平,让群众放心就餐。四是深入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暂停销售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八统一”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制售假劣高风险生物制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不法行为。

(四)健全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食品药品企业完善信用档案,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动态反映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信息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全面发挥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积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分别建成一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文件,实行质量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度。加强药械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和诚信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社会公众查询系统,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试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自觉维护质量安全。

(五)完善技术体系支撑,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着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机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监测任务。科学设置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点,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各类监测结果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对检测不合格食品,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查处。加强对动态监测结果的研判和分析,提升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能力,努力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度。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提高基本药物核注核销率,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可靠,企业配送行为规范。根据国家、省、市局部署,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认真处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内预警信息。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弊风险。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继续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进销存和温湿度数据上传监测。建立和完善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落实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安全监管,督促辖区企业落实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探索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安全监管措施。

(六)加强舆情监测,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部门间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按照《海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及评估体系,不断增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规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责任。科学分析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奠定基础。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监测哨点建设和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任务。

(七)强化宣传与培训,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五进”活动,全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二是组织对信息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制订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各村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每月向镇食安办至少报送一篇有质量的食品安全信息。四是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其依法依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和各类咨询服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科学决策、技术评审、应急处置、科普宣传等提供有力支持。加强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筑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设法治社会、维护公共安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统筹协调,提升监管水平。各村、各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督查考评、信息报送、投诉举报、风险排查、事故调查、行政执法与司法司法衔接等各项制度,促进工作高效开展。完善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跨环节、跨行业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集中办案行动,切实消除食品安全监管死角盲点,推动解决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监管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执法和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条件,不断提升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水平。

(三)加强督查督办与舆论引导。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责任,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对食品药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依法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食安办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状况,推动各村、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强化舆情监测,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引导公众客观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普及知识,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与维权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监管工作,努力共建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