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2667/2016-0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大公镇 文号: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号
成文日期: 2016-11-13 发布日期: 2016-11-13 有效性: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大公镇 发布时间:2016-11-1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临近岁末,生产任务繁忙,突击检修、施工等作业频繁,加之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对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领域和企业生产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落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省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可控。要认真做好全年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吸取各类事故的深刻教训,抓紧抓好各类台帐的完善和档案资料的收集,迎接镇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年终考核。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建设“平安海安”、“和谐海安”的高度,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讨论、谋划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力争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深入开展督查复查、分级复核,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大公镇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大政〔20165号)、《镇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大政〔201614号)和各级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对今年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尤其是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家、县政府挂牌督办的4家以及镇政府挂牌督办的20家的重大隐患,实施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全程督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镇安委会部门要严格认真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复核,

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行动工

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派出所、城北交警中队、农机、教育、三产等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客运、危险物品运输、渣土车商混车等重型车运输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超限行驶,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对驾驶人员教育和安全培训,切实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派出所、县城北交警中队、教育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大力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防火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要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防火意识、防火知识和防火技能。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抓好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合理性的回查。要督促各项目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要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管,全面落实施工现场防坍塌、防火灾、防风、防雨、防雪、防滑等监管措施。要加大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坚决遏制建筑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检查的力度。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查“三违”问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镇安委办。要结合冬季寒流天气影响,认真检查各项设备设施状况是否完好,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防破裂工作。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派出所、县城北交警中队特别要针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物品等重点品种,从源头上实施严格监控。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针对市场需求相对集中的特点,要从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我镇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建立由派出所、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各类违法现象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防各类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要把好产品质量关,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要从国家定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要做到不超量、不私自非法储存。

(六)加强旅游领域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旅游进入旺季,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元旦、春节之前,分别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旅游汽车、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和持证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人员资质、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四、周密组织部署,扎实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以及镇安委会各部门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制定预案和对策,掌握日常动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派出所、城北交警中队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加强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制止车辆超载和带病运行;要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各运输企业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配运力,落实冬季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进行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元旦、春节期间,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允许瞒报。同时,各区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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