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2667/2016-0000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大公镇 | 文号: | 关于印发大公镇推进353省道绿色通道建设方案的通知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0-25 | 发布日期: | 2016-10-25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大公镇推进353省道绿色通道建设方案的通知 |
353省道沿线各村民委员会,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大公镇推进353省道绿色通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大公镇推进353省道绿色通道建设方案
为切实推进353省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着力营造绿色、优美的道路景观,提升道路沿线生态环境,提高行车舒适性和安全性,打造生态化、景观化的绿色通道,根据省市要求和海政办发(2016)136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镇推进353省道绿色通道建设方案及考核办法。
一、建立组织
1.建立大公镇353省道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制定绿色通道建设方案、组织土地流转、清障、绿化工程施工等工作。
挂 帅:程瑞琴 指 挥:刘成亮
副指挥:杭 华 沈 军(常务) 王瑞华
成 员:吴忠梅 王卫东 周建梅 贲小彬 洪 芳
刘长珠 朱爱华 陆君兵 秦新荣 吴亚东
储开旺(联络员)
2.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仲洋村、群益村的土地流转、清障、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
组 长:秦新荣 成 员:仲飞飞 王海波
第二组负责早稼村、贲巷村、王院村、于坝村的土地流转、清障、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
组 长:王卫东 成 员:陈 锋 李 魏
第三组:负责贲集村、古贲村、姜桥村、常河村的的土地流转、清障、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
组 长:周亚伯 成 员:夏昌春 李仁进 储文俊
二、时间安排
353省道海安段绿色通道全长46.5公里,涉及我镇的18.6公里,绿色通道建设范围为道路用地红线外两侧各30米,部分区域可根据地形地貌作适当调整,计划在2017年4月底之前建成,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规划设计阶段,9月30日前完成。现在规划设计已经完成,我镇调查摸底工作也已结束。
第二阶段:土地流转、工程招标阶段,从9月30日—10月31日。工程招标由县交运局、公管办负责,土地流转由各村负责,各工作组协助、指导、督查分工村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工作。
第三阶段:工程建设阶段,从11月1日—2017年4月30日。各村、各工作组协助工程中标单位进行绿化施工,协调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从2017年6-7月。
三、补助政策
涉及该项目工程的土地为长期租用,租赁期从2016年10月至2027年8月。土地租金为每亩每年1000元,由县财政承担,合同期内租金标准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物价变化较大,到时,根据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由于目前已经进入秋收时节,土地流转原则上不再补偿青苗费,但是,对于桑园和连片的蔬菜,在清障后可以给予每亩2692元的青苗补偿。
四、考核政策
本次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及沿线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咬定目标,全力以赴,整体联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镇指挥部将安排专人对各村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按时完成土地流转的村,镇村按50元/亩测算用于工程实施期间的交通、误餐等费用支出。
各村、各工作组务必做好责任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由于工作不细,导致工作对象上访,到县上访每人次扣200元;到市上访每人次扣500元;到省以上上访每人次扣1000元,造成群体上访,或在土地流转、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