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2-07 16: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重要政务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办公室为承办机构,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承办科室、分管领导对拟公开信息层级审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齐心共抓的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全局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性文件,不断提升全局上下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主动衔接沟通。积极主动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多了解情况,多征求意见,多听取建议;同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公示等操作流程,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是我局成立的第一年,全局上下通过积极努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如何适应新职能、新使命、新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落实组织、指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全局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紧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痛点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制作专题报道,为社会大众普及金融知识。在海安发布、海安政企通、海安门户网等主流媒体上发出“金融”好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