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负责人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09:4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陆从俊(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及网信安全)、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治、企业上市挂牌、金融、地方金融组织、保险、金融生态建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崔海德(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及网信安全)、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治、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机关文电、后勤保障、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机关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信访、保密、机关考核、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挂牌,配合证券监管部门规范发展全市上市、挂牌公司。负责金融、地方金融组织、保险、金融生态建设。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承担驻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防范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业务。分管办公室、资本市场科、金融监管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