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1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由海安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8859868)。

一、概述

2016年,海安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海安县财政局网站、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公众网站和海安日报等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预算、财政资金等信息,着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年初明确任务和要求,年终进行考核。局内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运转良好。继续推进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财政动态、办事程序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维护更新,提高网上信息质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80条,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信息4条,涉及财政专项资金1个项目。

经人大审议批准的海安县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等,通过中国海安门户网站财政局栏目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加强海安县财政局网站建设,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企业园地、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园地、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惠民政策、财政广角、财政数据、三大建设、创先争优、机关党风行风建设、公共服务、效能建设、行政权力等栏目,方便公众知情办事。继续加强网站维护工作,网站布局合理,导航完整准确,页面调用正确,格式规范统一,信息更新及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我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我局2016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中山大学学生完成论文所需了解国有土地管理(包括委托其他机构、法人代管)机制、资源收益情况,申请事项已向申请人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县财政局受理咨询12件,其中书面信访件2件,网站邮箱咨询10件。县财政局认真对待,均已限时回复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对部门财政信息公开的指导推动情况

部署和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共有156个县直部门实行了预算信息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个别工作不均衡,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比如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不均衡,存在集中突击更新的情况。网站访问量不大,群众网上互动不多。2017年,县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和完善制度,督促部门细化预算编制,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全面规范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细化程度、责任主体、时限、公开形式等。

(二)推进公开载体建设。坚持以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为重点,加强网站维护更新,提高网上信息质量。加强网上服务、政民互动,力求内容更务实、互动更便捷,提高服务功能可用性、互动功能可用性。

(三)开展财政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财政公开制度,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海安县财政局 

2017年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