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开海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8859868)。

一、总体情况

1.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023年,海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南通日报》、《海安日报》、“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众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数据、财政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着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海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43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1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财政信息82条。经人大审议批准的海安市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等,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市财政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23年度海安市财政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5件,涉及财政政策文件、拆迁补偿资金、收费依据等相关事项,申请事项已向申请人答复。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和要求,强化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运转。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财政局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设立机关简介、公告公示、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惠民惠农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切实保障群众对相关财政工作情况的知情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为重点,加强网站维护更新,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力求内容真实、互动便捷,使各类财政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地公之于众,让群众更加全面地获取财政信息。

2.依申请公开方面:办件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及时掌握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提高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