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1998/2013-0000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海安县财政局 | 文号: | 海财人[2013]7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6-20 | 发布日期: | 2013-06-2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编制的请示 |
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5月,原有编制2名,2012年7月增加编制6名(海编〔2012〕44号),现有编制8名,实有8人。其职能主要是承担我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投资估算、概(预)算审查,对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报废提出审核意见;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评价工作,为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投资分析及项目建成效益评价;开展与财政性投资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为县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等。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的时效,更好地服务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从2013年6月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实行了限时服务承诺制度,承诺内容:送审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手续齐全的房建项目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市政、交通等项目10个工作日出具评审报告;送审金额在5000-10000万元的,手续齐全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送审金额在1000-5000万元的,手续齐全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手续齐全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限时服务承诺的评审时间均比原来提前2-5天。鉴于上述原因,特请求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编制4个。
请示。
海安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