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1998/2013-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安县财政局 文号: 海财人[2013]7号
成文日期: 2013-06-20 发布日期: 2013-06-20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编制的请示
关于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编制的请示
来源: 海安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6-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5月,原有编制2名,20127月增加编制6名(海编〔201244号),现有编制8名,实有8人。其职能主要是承担我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投资估算、概(预)算审查,对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报废提出审核意见;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评价工作,为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投资分析及项目建成效益评价;开展与财政性投资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为县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等。

2012 516 ,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海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查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通知》三个文件,明确要求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经统计,20123-12月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县、区(镇)两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60个,送审项目总额62.32亿元,审定总额61.81亿元,核减0.51亿元;20131-6月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县、区(镇)两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48个,送审项目总额74.21亿元,审定总额71.13亿元,核减3.08亿元。自201211月起,投资估算和控制价评审由原来中介机构参与协审改为全部由评审中心自审,因人数较少,专业人员短缺,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及规模迅速增长和管理精细化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评审中心人员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放弃所有节假日,也远远不能满足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时限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的时效,更好地服务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从20136月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实行了限时服务承诺制度,承诺内容:送审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手续齐全的房建项目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市政、交通等项目10个工作日出具评审报告;送审金额在5000-10000万元的,手续齐全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送审金额在1000-5000万元的,手续齐全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手续齐全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限时服务承诺的评审时间均比原来提前2-5天。鉴于上述原因,特请求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编制4个。

请示。

 

海安县财政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