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稻谷补贴和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管理的通知》(苏财建〔2023〕123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3〕129号)文件精神,我市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海安实际,制定了《海安市2023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的各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稻谷生产者稻谷补贴工作情况。按照方案要求,经过对稻谷生产者面积核实、登记造册、公示等程序,确定我市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为509851.46亩。稻谷种植面积小于50亩,机插秧(含手栽、抛秧)每亩补贴60元,直播稻每亩补贴30元;稻谷种植面积大于等于50亩,机插秧(含手栽、抛秧)每亩补贴80元,直播稻每亩补贴30元。合计补贴36291616.1元。2023年11月8日前,10个区镇及农场通过惠农补贴“一折通”系统直接打卡到户36291616.1元。
二、优质稻米良种补贴工作情况。按照方案要求,经过对经营主体的面积核实、登记造册、公示等程序,确定我市2023年优质稻米良种补贴面积为328999亩,每亩补贴9.8元,合计补贴3224190.2元。2023年12月25日前,通过苏惠云“一卡通”系统直接打卡到户3224190.2元。
以上合计补贴金额39515806.3元,2023年省下达我市39131700元,动用上年结余38410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