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全面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
来源: 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08:45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进一步盘活全市国有资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海安市全面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海安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1办+6组+N专班”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举措,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重点问题,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所属、谁盘活”的原则,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摸清家底。在前期已组织的清查摸排工作基础上,按照“应查尽查、摸清家底”原则,落实好“全覆盖、全领域”的清查工作要求,将资产分为9大类,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车辆设备、基础设施、股权债权、抵押担保、特许经营、自然资源和其他类资产资源,同时将清查范围延伸至各国有企业,确保应查尽查、清仓见底、不留盲区。

三是注重盘活收益。分类整合资源资产,综合采取调剂利用、统一运营、处置变现、优化整合、催缴清收等方式,促进各类资源资产的高效配置和利用。在清查盘活过程中,不断健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资产配置、市场化运营和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切实做到物尽其用、长效收益。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纳入本年度综合考核,作为财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下一年度财力结算、单位资产购置预算等挂钩,切实以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促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