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财政局五举措健全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来源: 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4 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海安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并从多方面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牵头组织全局各业务科室制订年度财政监督计划,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科室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运行全过程中,从事后查处型监督向日常化、事前事中控制型监督转变。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制度办法,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风险防控,采取不相容职责岗位相分离,规避管理风险。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把监督检查结果的跟踪落实和成果利用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环节,把日常监督、各项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相挂钩,及时纠正问题,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的紧密衔接。推动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和查处促内的目标。

四是严格监督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种行为,要依照法定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与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年终考核挂钩。

五是发挥再监督作用。财政监督检查科制定财政监督制度办法,制订财政部门年度监督计划,对日常监督的结果,按法定权限和规程进行再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财政下拔的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