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55968,传真:88851333,地址:海安县丹凤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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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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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公开、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拓宽公开领域,优化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全面落实,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作出了应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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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明确。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的重点,并加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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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活动,增强大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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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宽载体。一是通过海安门户网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本局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在办公区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主动设立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公示牌和栏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理我局管辖的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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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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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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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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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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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局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520条;通过海安门户网公开的政府信息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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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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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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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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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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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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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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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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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城市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条例,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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