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城市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 海安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55968,传真:88851333,地址:海安县中坝中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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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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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公开、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坚持以“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为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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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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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工合作、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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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保障措施,力促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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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人员配备到位。明确专人承担日常工作,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其次是制度保障到位。先后制定了《海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听证论证制度》、《海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通过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第三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2011年度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通过考核来促进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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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充分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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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为重点,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把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下,便于人民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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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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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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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6条,业务动态类175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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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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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海安城管门户网站可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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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查阅点。县城区设立宣传栏,主动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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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回帖。及时关注西祠胡同“海安漫思”、“海安石板街”等热门论坛,通过“网络发言人”对相关信息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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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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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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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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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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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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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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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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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城市管理信息;二是信息公开还存在着公开时不规范、内容不健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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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构建局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