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 海安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8-03-01 1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55968,传真:88851333,地址:海安县丹凤路69号)。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

 

(一)全面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城市管理工作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制,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海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海安县城管局政务公开考核任务分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不断拓宽渠道。为保障公众对城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的城管与市民关系,我局主动通过海安门户网站、海安城管微信公众号以及海安日报等媒体发布多方面的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此外,我局还举办网友见面会和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邀请相关代表,与城管人面对面互动交流,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通过海安门户网公开的政府信息704条,通过海安城管微信发布239条,通过海安日报发布97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信息发布。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三)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按时按要求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并对发现存在未按照规范操作、未及时公布信息等问题的科室或单位,及时责令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