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押金等清退的公告
近年来,海安市城管局一直在清理长期往来挂账款项,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及个人未办理相关手续,请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有关单位(个人)于2025年6月30日前持相关手续前来办理押金(保证金)退还事宜。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项
清退项目 | 办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条幅悬挂清除保证金 |
城管局法规科(丹凤路69号) |
80680279 |
店招、广告规范审批制作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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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篷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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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促销活动占道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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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保证金 |
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长江中路30号) |
80680310 |
占道摊位保证金 |
二、受理材料
单位:缴款票据、收款收据、单位收款账号、营业执照等。
个人:缴款票据、个人收款账号、个人身份证明等。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