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7992082/2013-0000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3-10-23 | 发布日期: | 2013-10-23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颜小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关于颜小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信息中心、环卫处、海城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颜小智同志任海城物业公司副总经理、恒源新村小区主任(兼);
彭春旺同志任海城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兼);
王卜兰同志任海城物业公司业务管理部副经理;
周加杰同志任海城物业公司恒源新村小区副主任(兼)。
特此通知
海安县城市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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